
由于提问者未明确告知《营业执照》的类型,这里就以最普遍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和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的变更登记手续为例说明一下。 一、公司(即持有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)变更登记提交材料: 1、《公司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。 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 3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。 4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、决定(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,提交该文件;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,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。 这些文书材料的样板可以到工商部门网站下载,或者到工商部门的办证窗口索取。 二、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: 1、申请人签署的《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 2、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正本或副本复印件; 如果委托人去申请变更登记的,需要提交申请人签署的《委托书》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(本人签字)。 注:无论是何种《营业执照》办理经营项目减少的变更登记手续,在变更登记核准后,申请人都需要将原来的《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原件交回工商部门,换领工商部门新打印的减少经营项目之后的《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为了鼓励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,国家对注册登记实行商事改革,市场准入越来越宽松,更多的实行承诺制。经营范围除了国家禁止经营的项目都可以登记。经营范围的增加只要带身份证、营业执照正副本到注册登记部门做变更登记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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